受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影響之考生,可向本校申請二階報名費退費。
擬申請者請填寫退費申請表後,於6月24日15:00前將申請表及鄉鎮市公所開立之相關證明文件傳至本校。
二階缺考或未依上述時間提出申請者,將不予退費。